接省妇联通知,11月27日—29日将举行全省新建妇女组织负责人培训班。请各县(市、区)妇联落实1名“两新组织”新建妇女组织负责人参加培训,其中上虞市请落实新社会组织妇女组织负责人、诸暨市请落实大会交流发言人。 各县(市、区)参加对象回执、诸暨市大会发言交流材料请于11月19日(周二)报市妇联办公室。 联系人:赵 琪,联系电话:88003017 邮箱:zhaozhao0575@163.com 绍兴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11月15日 浙妇〔2013〕63号 浙江省妇联关于举办 全省新建妇女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和省第十三次妇女代表大会精神,提高新建妇女组织负责人的理论水平,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能力,更好地发挥“两新”组织妇女组织在团结带领妇女群众投身“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中的作用,省妇联将于2013年11月下旬举办全省新建妇女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各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部室负责人1名。 2、各县(市、区)新建妇女组织负责人1名,由各市妇联落实,要求新社会组织妇女组织负责人占一定比例。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3年11月26日下午报到, 11月27日至11月29日培训。 培训地点:杭州之江饭店,杭州市莫干山路188—200 号,总机:0571—88066888。 三、 培训内容 妇女工作理论与实务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妇联落实一名大会交流发言人(新建妇女组织负责人),并准备交流材料。 2、请各市妇联按要求落实参训人员。 3、请各市妇联于11月20日前将参训人员回执及交流材料电子版报省妇联组织联络部。 联 系 人:李日冬、徐慧 联系电话:0571—87053255、87053189 邮 箱:zjsflzlb@163.com 附件:全省新建妇女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参加人员回执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2013年11月12日 附件 全省新建妇女组织负责人培训班 参加人员回执 浙江省妇联办公室 2013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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