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妇委会、开发区妇工委及有关单位、社会热心人士: 为充分发挥妇联信访窗口、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工作阵地作用,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政策、心理咨询、婚姻指导等服务,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群众工作,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市妇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具体事项如下: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年龄18—68周岁,身体健康,能承担独立民事责任,目前在绍兴市区生活。 (二)具有性别意识,认同志愿者公益理念,热心公益,不计报酬;志愿参与法律宣传、咨询、援助、培训及心理咨询和婚姻家庭保护咨询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法律、心理学、社会工作、教育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实际工作经验,会操作电脑;有过调解工作及心理辅导工作、法律工作经验、资格者优先。 (四)服从志愿者工作活动安排,保证每月1-2个工作日志愿服务时间,能持续参与服务工作。 二、志愿者服务内容 志愿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一)义务参加市妇联开展的普法宣传、妇女维权咨询活动。 (二)坐镇市妇联窗口,接待信访,为困难妇女儿童提供免费咨询服务;配合相关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三)参与市妇联督办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妇女儿童维权案件。 (四)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推动解决等工作。 (五)根据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需要,配合市妇联进行其他相关志愿服务。 三、志愿者报名方式及管理办法 (一)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31日以前。 2. 在自荐基础上,结合单位或社区(村)推荐;招募通知可在绍兴妇女网(http://www.zjsxwomen.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欢迎热心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爱心人士踊跃报名。 3. 有意者请填列《绍兴市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申请表》,纸质与电子版同时报绍兴市妇联权益部,并提交一寸同底近期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和学历、相关专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二)管理办法: 1. 志愿者的申请经市妇联审查同意后,即与市妇联建立了志愿服务承诺;非工作地、生活地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原因,志愿者应严格遵守服务协议。 2. 市妇联负责颁发志愿者服务证书,并视工作情况开展培训。 3. 根据志愿者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每名志愿者要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4. 根据志愿者的工作情况,市妇联将适时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 联系电话:85098170 地 址:中兴南路94号(原市委党校)南楼121室 电子邮箱:ccjjj676@163.com 附件:绍兴市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申请表 绍兴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12月24日 附件:绍兴市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申请表 姓 名 | | 性别 | | 政治 面貌 | | 照片 | 出生年月 | | 学 历 专 业 | | 工作单位 | | 资质 证书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QQ号码 | | 可提供志愿服务时间 | | 申请人简历 | | 志愿服务特长(法律、心理、婚姻家庭指导) |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单位或(社区)村 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妇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抄送:省妇联,市委办,市府办 绍兴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12月24日印发 附件: 绍兴市妇联关于招募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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