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妇委会、开发区妇工委及有关单位、社会热心人士:
为充分发挥妇联信访窗口、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工作阵地作用,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政策、心理咨询、婚姻指导等服务,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群众工作,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市妇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具体事项如下: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年龄18—68周岁,身体健康,能承担独立民事责任,目前在绍兴市区生活。
(二)具有性别意识,认同志愿者公益理念,热心公益,不计报酬;志愿参与法律宣传、咨询、援助、培训及心理咨询和婚姻家庭保护咨询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法律、心理学、社会工作、教育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实际工作经验,会操作电脑;有过调解工作及心理辅导工作、法律工作经验、资格者优先。
(四)服从志愿者工作活动安排,保证每月1-2个工作日志愿服务时间,能持续参与服务工作。
二、志愿者服务内容
志愿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一)义务参加市妇联开展的普法宣传、妇女维权咨询活动。
(二)坐镇市妇联窗口,接待信访,为困难妇女儿童提供免费咨询服务;配合相关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三)参与市妇联督办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妇女儿童维权案件。
(四)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推动解决等工作。
(五)根据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需要,配合市妇联进行其他相关志愿服务。
三、志愿者报名方式及管理办法
(一)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31日以前。
2. 在自荐基础上,结合单位或社区(村)推荐;招募通知可在绍兴妇女网(http://www.zjsxwomen.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欢迎热心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爱心人士踊跃报名。
3. 有意者请填列《绍兴市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申请表》,纸质与电子版同时报绍兴市妇联权益部,并提交一寸同底近期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和学历、相关专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二)管理办法:
1. 志愿者的申请经市妇联审查同意后,即与市妇联建立了志愿服务承诺;非工作地、生活地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原因,志愿者应严格遵守服务协议。
2. 市妇联负责颁发志愿者服务证书,并视工作情况开展培训。
3. 根据志愿者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每名志愿者要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4. 根据志愿者的工作情况,市妇联将适时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
联系电话:85098170
地 址:中兴南路94号(原市委党校)南楼121室
电子邮箱:ccjjj676@163.com
附件:绍兴市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申请表
绍兴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12月24日
附件:绍兴市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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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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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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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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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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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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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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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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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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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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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QQ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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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志愿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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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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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特长(法律、心理、婚姻家庭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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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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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社区)村
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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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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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妇联,市委办,市府办
绍兴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12月24日印发
附件:
绍兴市妇联关于招募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