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全市“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市直各学校: 根据中央和省文明办通知精神,按照年度工作部署,现就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做好清明节期间未成年人“网上祭英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突出立德树人,以清明节为契机,以网络签名寄语为载体,充分挖掘运用重要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生动形象地进行“中国梦”学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倍加珍惜今天幸福生活,学习懂得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的道理,不断增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学习、成长成材。 二、活动时间 3月26日至4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1、组织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传统文化、学习祖国历史、学习英模事迹,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 2、广泛开展以歌颂、描绘和放飞“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开展祭扫烈士陵墓活动,制作“清明”节日小报,扩大网上活动效果。 四、活动安排 1、关注活动栏目。中国文明网和央视网设计专门页面,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网上祭英烈”栏目,中国文明网联盟(www.wenming.cn)和央视网、中国未成年人网、中国校外教育网、未来网、中国家庭教育网、全国网上家长学校、绍兴文明网链接。 2、组织签名寄语。3月26日至4月15日,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要组织未成年人登录中国文明网或其他链接网站,参与网上祭拜,撰写感言体会。活动期间,中国文明网每天刊出精彩寄语,及时显示各地参与人数。 3、开展祭扫活动。按照就近就便、形式多样原则,开展祭扫烈士陵墓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到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祭奠宣誓,到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献花、培土、清理杂草,以实际行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怀念,以革命先烈为榜样,立志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五、活动要求 各地要把“网上祭英烈”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开展“中国梦”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通过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活动,引导他们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光荣传统,增强心向党的意识,激发爱国主义情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远大理想,从小立志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 各地学校要组织好中小学生“网上祭英烈”活动,要求全体在校学生积极参与。同时,发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乡村学校少年宫和家长学校等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广大未成年人踊跃参与。要动员各级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要组织学生制作一批“清明”节日小报,择优在绍兴文明网上展示。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祭奠活动文明高尚、安全顺利展开。 各地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通知方案、活动总结、寄语精选、信息报道、未成年人参与率统计),请于4月18日前报绍兴市文明办。联系电话85140008,电子邮箱:sxwcnr@126.com 附:绍兴市“网上祭英烈”活动参与情况统计表 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市教育局 共青团绍兴市委员会 绍兴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3月20日 附 绍兴市“网上祭英烈”活动参与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盖章 学校名称 | 学生数(人) | 参与人数(人) | 参与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抄送: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市委宣传部。 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绍市文明办〔2013〕15号红关于组织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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