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开发区妇工委:
现将浙妇〔2013〕1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望各地各单位根据本地本单位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把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给市妇联组宣部。
绍兴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4月15日
附件:绍市妇[2013]12号+关于转发浙江省妇联“关于开展‘文明家庭文明行’+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