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要求,今年“六一”庆祝活动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梦”学习教育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省提出的面向儿童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的要求,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紧密结合未成年人的思想实际、生活实际和学习实际, 深入浅出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帮助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中, 引导广大儿童自觉把个人成长与祖国未来发展联系在一起, 树立远大理想,从小立志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二、营造有利儿童健康成长及欢度节日的良好环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为儿童送去节日的问候。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庆祝活动的宣传报道;教育、民政、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牵头做好慰问工作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卫生、计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优教宣传工作;科技部门要开展科学思想、科学知识、科技发明等方面的科普宣传,抵制不良信息对儿童的影响;文化、影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儿童读物、音像制品市场以及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管理;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校车、儿童食品、玩具、学习用品的检查,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确保儿童的健康安全;公、检、法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理侵犯儿童权益的案件。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要对儿童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动物园、公园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为儿童欢度节日创造有利条件。
三、开展娱乐活动,关爱困境儿童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节日期间,根据工作职能,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娱乐活动,丰富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使广大儿童在活动中愉悦身心、增长见识,度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节日。要关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孤残儿童、流浪儿童、贫困儿童、单亲贫困家庭儿童等处于特殊困境中的儿童群体,针对他们在成长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慰问和帮扶活动。要广泛动员企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困境儿童的资助,推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市级成员单位在“六一”活动结束后,请将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10日前寄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85098171,传真电话85098165。
E-mail:sxwpx@163.com ; 市协同办公系统市妇联公文收发。
附件:1.绍兴市各县(市、区)2013年庆祝“六一”情况统计表
2.绍兴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2013年庆祝“六一”情况统计表
绍兴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13年5月15日
报送: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
绍兴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