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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2 来源:绍兴市妇联浏览次数:字体:【

各区、县(市)妇联、文明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广大妇女和家庭的日常生活,根据中央文明办和全国妇联相关要求,结合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根据省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浙江“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浙妇〔2015〕2号)文件精神,市妇联、市文明办联合决定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和载体,深化广大妇女和家庭思想道德教育,激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生动力,在参与中将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二、活动时间

  1月—5月集中开展寻找活动,5﹒15国际家庭日揭晓浙江“最美家庭”。“最美家庭”寻找和展示活动贯穿于农村文化礼堂和“妇女之家”常年工作之中。

  三、主要内容

  在我市范围内,家庭成员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学习进取、科学教子,邻里融洽、友爱互助,低碳环保、热心公益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四、活动方法和步骤

  社会推荐(包括自荐)和妇联、文明办组织推荐相结合。

  (一)推荐

  1.社会推荐(包括自荐):可登陆活动官网(http://china.zjol.com.cn/system/2014/02/26/019878493.shtml)自荐区上传家庭故事、图片或微视频,参与“好家风好家训”专题讨论,通过微博评论留言等形式互动。时间为2014年1月—4月底。

  2. 组织推荐:以区、县(市)为单位,在基层活动开展基础上,由各区、县(市)妇联和文明办确定推荐至少5户家庭参加浙江和全国“最美家庭”评选,滨海新区管委会妇工委、各团体会员、市直妇委会至少各推荐一户家庭。

  (二)产生

  自荐和推荐工作结束后,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委会评定,经活动官网上公示,确定参加全国“最美家庭”评选的候选家庭户,5﹒15国际家庭日揭晓浙江“最美家庭”。

  五、活动要求

  1、立足基层。各级妇联和文明办要把城乡社区“妇女之家”和农村文化礼堂作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寻找“最美家庭”、展示家庭文明风采的第一平台, 在“妇女之家”普遍设立“最美家庭”光荣榜,一年四季常设常新;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墙”、“文化长廊”、“文化窗”等展陈载体,展示“最美家庭”风采,讲述“最美家庭”的感人故事。县以上妇联班子成员要入户走访,进“妇女之家”、进农村文化礼堂,参与一场(次)最美家庭评议会、展示会等现场活动,定期将寻找活动进行部署、交流、总结。

  2、因地制宜。各地妇联和文明办要结合当地实际,把寻找“最美家庭”作为家庭道德文明建设新的实践载体,以弘扬家庭美德为首要,依托妇联各类特色家庭创建工作,同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农村文化礼堂内容建设、“我们的家训——绍兴百姓重家风”、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有机结合,使寻找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相互融合、整体推进,力求通过寻找活动确立起家庭道德建设的标杆和导向。

  3、精心组织。各地要认真制定具有区域特色的活动方案,面向基层妇女和家庭,设计能够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紧贴群众心理的载体,组织开展家庭道德文明故事会、良好家风家训互议会、家庭美德电影展播、“最美家庭”手工技艺大比拼活动、幸福家庭主题摄影作品展、家庭趣味运动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各地要充分借助“过年”、“元宵”等传统佳节亲人团聚的有利时机,组建“最美家庭”故事巡讲团,举行“最美家庭”先进事迹宣讲会,激发广大群众寻找身边“最美家庭”的积极性,鼓励妇女和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互评互议、共同分享,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群众,凝聚正能量进一步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

  4、广泛宣传。各地要积极与当地网信部门联合,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层层发布活动公告,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和““妇女之家”、农村文化礼堂等广泛搭建活动宣传平台,开设活动专题网页、设置“最美家庭”报名开放平台,印制张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海报,制作播放公益视频短片,发放活动宣传品、倡议书等,最大范围内宣传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进一步扩大寻找活动的知晓率,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及时跟进活动进程,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集中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妇联和文明办官网、官微等自有宣传阵地,在不同节点设计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活动(如“五一”节前后集中宣传勤劳致富“最美家庭”,“六一”节前后集中宣传教子有方“最美家庭”,国际环境日集中宣传勤俭节约“最美家庭”等),建立活动的长效宣传机制,扩大最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

  六、注意事项

  1、社会推荐(包括自荐)可登陆活动官网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组织推荐的请各区、县(市)妇联和文明办填写浙江“最美家庭”推荐表(需同时提供相关内容的家庭生活照片,须为jpg格式、未经电脑后期处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2015年3月31日前报市妇联宣传部,并提交表格和照片的电子版(表内“市级单位意见”一栏请市妇联与文明办填写并盖章)。

  2、请各区、县(市)妇联每个月汇总报送一次文字总结材料,新闻热点及重要线索随时报送。活动期间,省妇联和省文明办将赴各地参与当地组织开展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并进行相关调研。

  3、请各区、县(市)妇联和文明办注意留存活动相关资料,包括文字、视频、图片、新闻报道等,我们会择期按要求进行统一收集,编辑印发《浙江最美家庭》(暂定名)和策划制作活动宣传短片。

  联系电话:85098172

  传    真:85098165

  电子邮箱:sxsflzxb@163.com

  附件:绍市妇[2015]1号+关于开展寻找浙江“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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