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妇联关于做好2016年度 来料加工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区、县(市)妇联: 去年我市《关于促进低收入农户持续普遍较快增收的若干意见》(绍市委办发〔2015〕62号)文件实施以来,极大地促进了我市来料加工的发展与壮大,促进了低收入农户的增收。为进一步规范实施来料加工业奖励政策,今年,市妇联、市农办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绍兴市来料加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绍市妇〔2016〕15号),更好地体现政策的公正、公平。为做好2016年度来料加工立项申报工作,请各区、县(市)妇联结合去年来料加工项目申报实际,对照绍市委办发〔2015〕62号文件中“鼓励发展来料加工业”内容和绍市妇〔2016〕15号文件精神,仔细甄别、择优录取,对符合条件的认真填写好《绍兴市来料加工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表格内容的真实性由各级妇联认真把关,并由县级妇联严格审核(年发放加工费时间指上一年的7月1日始至当年的6月30日止)。所有材料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市妇联城乡部:纸质盖章后一式两份,电子版发至邮箱:Sxlsh35@163.com 经市妇联、农办联合审核后,下发立项通知,并于年底验收。 附件:绍兴市来料加工项目立项申请表 绍兴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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