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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绍兴市女企业家协会换届
会员登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1 来源:绍兴市妇联浏览次数:字体:【

  

     各区、县(市)妇联,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团体会员单位,各位会员:

  根据协会章程及社团管理规定,市女企业家协会将于2017年下半年换届。为保证协会队伍合理性、多样性,协会决定吸收一批在科技、高端制造、金融、互联网、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年轻优秀女性掌门人或管理者。请各区、县(市)妇联、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团体会员单位、各位会员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做好个人会员的推荐工作。另外为收集和完善协会的信息资料库,请继续留会的老会员重新填写个人会员登记表。具体事项作如下要求:

  一、会员条件

  (一)个人会员

  凡满足以下条件的女企业家(女性经营管理者),均可申请加入绍兴市女企业家协会。

  1. 自愿加入协会,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按期缴纳会费、愿意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的市内外优秀女性创业者或管理者。

  2. 会员企业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在行业中有相对比较突出的业绩,并能起到一定的带头引领作用。

  3. 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信誉记录良好,无重大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生产安全等事故。

  在科技、高端制造、互联网、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创新领域的年轻优秀创业女性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团体会员

  凡拥护市女企业家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在民政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女企业家组织和其他与经济相关的女性社团组织均可申请。

  二、入会途径

  (一)个人会员

  1. 各区、县(市)妇联、女企协、各有关单位,以团体为单位,按照个人会员推荐条件进行推荐,人数不限。

  2. 符合个人会员条件的优秀创业女性可直接向市女企协秘书处自我推荐申请。

  (二)团体会员

  所有自荐、推荐加入绍兴市女企业家协会的团体会员,必须向市女企业家协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登记表。

  三、入会程序

  (一)申请入会的个人填写《绍兴市女企业家协会个人会员登记表》(附件3),并在登记表上贴上本人小二寸近照。新入会的个人会员须提供加盖有本企业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请入会的团体会员填写《绍兴市女企业家协会团体会员登记表》(附件4),并提供加盖有本组织公章的社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三)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的申请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两份,要求如实填写表中全部内容,表格可在绍兴妇女网公告栏中下载(地址:/)。

  (四)个人会员、团体会员都需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后方能正式入会。

  四、材料要求:

  各区、县(市)妇联、女企协在登记和统计好本地的绍兴市会员(附件2)的同时,必须审核、把关好个人会员登记表(附3)和团体会员登记表(附4),市直的每位个人会员填好个人会员登记表(附3)即可。上述所有材料请于4月30日前报绍兴市

 

附件:绍市妇[2017]11号+关于做绍兴市女企业家协会换届筹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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